最新上海家庭装修合同怎么写?( 三 )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 , 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 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 , 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接结清后 , 办理移交手续 。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 , 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 , 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 , 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程款70%)
开工前三天
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款25%)
工程完成3/
4支付 元
第三次(工程款 5%)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 , 木工完成80% , 油漆进场 。
(2)开工前三天 , 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 , 大写:
元 , 余款在工程验收后 , 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 , 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 , 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 , 即视为认可 , 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 , 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 。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 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 , 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 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 , 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 , 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 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2、未办理验收手续 , 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 由甲方负责 。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 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 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
5、由于甲方原因 ,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 乙方负责修理 , 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