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怎么写?( 三 )


省工商局每月对全省监
测情况形成监测简报,并定期在云南省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公告 。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的医疗广告,同时在网上予以曝光 。各州、市广告监管部门也在当地红盾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监测公告和违法广告通报 。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
(三)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七项制度” 。
为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落实“七项制度”,即: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等制度,逐步实现对我省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 。
党委宣传部门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工商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及时的指导,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突出的媒介进行谈话,要求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 。六月二十二日,针对《春城晚报》、《生活新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大量发布增强和改善性功能、内容低俗的广告,工商部门多次查处仍屡禁不止的情况,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对四份报纸五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发布该类广告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违法量对四家媒介进行排名,并对违法广告及违法媒介依法进行了查处 。
新闻出版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新闻形式广告的监管,对报媒发布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予以警告 。五月二十五日,针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以“专题”的新闻形式发布“海名威”药品广告的严重违法行为,省新闻出版局及时对三家报媒发出了警告通知,制止了该违法行为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对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也对两个部门移送查处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工商局移送5个提请查处函,涉及43种药品(含非药品)和12种医疗器械的广告违法,省卫生厅向省工商局移送1个提请查处函,涉及27条医疗广告违法,省工商局均已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机制,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共同建立了撤销违法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和违法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证明的制度,对严重违法的药品和医疗广告实行退出云南广告市场的制度 。截止今年六月,省工商局已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撤销“复方续断接骨丸”等6种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同时提请对“美诺骨德”等6种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的非药品按照假药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省工商局正准备向省卫生厅提请撤销一批违法严重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