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如何写?( 十 )


(3)若买方或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 , 其图纸不按时送还给建造方 , 其图纸视已完全被批准论 。
2.买方代表的委派:
买方可在船厂派常驻代表(称代表)以书面授权并负责说明书的修改 , 价格的调整 , 图纸的审核批准 , 参加试航及有关机械、设备和舾装的检验及买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 。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
3.授权代表检验:
根据合同及说明书规定在整个建造期中由船级社、有关当局及买方检查组等对该船所用的机械设备和舾装等予以必要的检查 。
按照建造方和买方双方同意的意见 , 代表有权在建造期内参加对该船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试验和检验 。
建造方应合理的提前将试验 , 检验的日期和地点通知给代表 , 便于出席 。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试航和检验时 , 应视作弃权 。代表若发现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艺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时 , 代表应迅速以书面通知建造方 , 建造方收到通知后 , 若同意其意见时应立即纠正不当之处 。
在该船交船前的整个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对建造该船的主机和辅机、工程现场、材料仓库 , 其中包括船厂、车间、仓库和办公室等 , 同时对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与该船有关的现场或材料仓库等可自由巡视 。
4.设施:
建造方应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够的办公室并根据船厂惯例在船厂附近提供合理的设施 , 以便有效的进行工作 。
5.建造方的义务: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买方聘用该项目的雇员 , 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员 。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员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买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现场(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与该船建造有关的地点)发生工伤等 , 建造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
同样 ,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员的极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财产遭受破坏、损失等建造方概不负责 。
6.买方的责任:
买方予以保证其代表在执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 , 避免造成发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迟或干扰其建造进度 。
建造方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对建造该船不适合的或不称职的代表 , 买方经实际调查后 , 认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确的 , 买方应尽快调换其代表 。
第五条 修改
1.说明书的修改:
说明书的修改或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 但根据建造方的判断 , 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的修改或变更不会严重影响建造方承担的其他的计划 。此外在修改或变更前买方予以同意由变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价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说明书的其他条件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