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销合同如何写?(17)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 , 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 , 证明业已完成检测 , 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 , 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
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 。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 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 , 必须作成书面形式 , 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 , 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 , 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 , 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 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
该设备及部件 , 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 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 , 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 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 , 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 , 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 , 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 均作废 。
卖方:
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