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销合同如何写?( 六 )


10.2在合同履行期间 , 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 , 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疏忽 , 造成合同设备运行故障的 , 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 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10.3供方对合同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 , 一旦发现此类缺陷 , 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同时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10.4 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 超过合同约定货期 , 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 供方支付迟交货物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10.5供方保证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 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

一、保险
11.1供方须以供方为受益人 , 对合同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保险” 。
11.2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缺件及其他保险事故时 , 由供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
11.3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合同设备 , 供方向需方无偿提供缺损件 。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和中止
12.1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
12.2因合同的变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费用责任问题 , 由责任方承担 。
12.3需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条款擅自退货的 , 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为退货部份设备价格的20% 。
12.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 , 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20% , 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十三、不可抗力
13.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 , 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 , 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
13.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日历天内 , 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 , 并须出具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 。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 ,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 , 则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或诉讼只能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