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个人版)怎么写?( 四 )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 , 必须要
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 , 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 , 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 , 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 转交金额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 , 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 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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