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法庭读后感100字( 二 )


Ps:外研社的翻译真的不错,封面设计也很喜欢,只是轻型纸实在是爱不起来,这么经典的书用轻型纸,放不住啊 。
《燃烧的法庭》读后感(三):离心——凶手与帮凶的另类关系
看完卡尔的两本小说,我发现他似乎很喜欢设计“帮凶”这一角色(另一本是《绿胶囊之谜》,被害者误信了凶手,亲手为自己的死亡设计了一出便于凶手行凶的表演,算是无意的帮凶) 。
帮凶在推理故事中是一个常见的角色,他们往往和凶手联手,共同谋划了一起谋杀案 。
但是,卡尔塑造出了凶手与帮凶之间非传统的离心关系,甚至在《燃烧的法庭》中演变成了一场角力 。
小说中,无论你相信哪种结局,中间都存在“凶手+帮凶”的配对模式:
科比特和马克共同谋划杀死老迈尔斯,动机是获得遗产,但两人却在“陷害马克妻子露西”一事上发生分歧 。
科比特不遗余力地嫁祸露西,是出于情人的嫉妒心理想取而代之;马克则是想要洗清露西的嫌疑,把谋杀包装成灵异故事 。
他们共同的目的是“陷害科比特和马克”,让他们成为老迈尔斯一案的替罪羊,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就意图将克罗斯的被害嫁祸于给他递酒的科比特,让她顶罪 。但是,因玛丽不想再回到克罗斯身边的私心而故意让克罗斯中毒身亡 。
不过,帮凶在卡尔笔下都没什么好下场,马克失踪(或者可能已被谋杀),克罗斯被毒杀(虽然按照灵异的走向还会再复活) 。
《燃烧的法庭》读后感(四):鹰爪铁布衫
对于推理小说尤其是欧美推理小说爱好者来说,阿婆、奎因、卡尔是阅读旅途中绕不过的三座大山 。一般来说,阿婆侧重故事,奎因侧重逻辑,卡尔侧重诡计,这个结论有些简单粗暴以偏概全,但也能代表相当一部分读者的观点 。说卡尔是诡计之王并不为过 。但诡计并不是小说的全部,传统的古典推理小说有两个要素:trick和plot,通俗来说就是诡计和布局 。小说写的好看不好看,trick和plot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那么trick和plot哪个更重要呢,这个问题可能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把推理小说比作做菜的话,trick就是食材,plot就是烹饪手法 。食材固然重要,有了好的食材,即使不加任何调味也可能做出美味的大餐 。但好烹饪手法也能把普通的食材变成珍馐佳肴 。汪曾祺先生在他的随笔中记录了一件趣事,当年北京文人聚餐,要求每人做一个拿手的菜,以厨艺见长的王世襄大神就提了一捆葱去赴宴,现场做了一个黄焖大葱把所有人都征服了,这是厨艺的最高境地,我想写作亦如是 。小时候有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叫《鹰爪铁布衫》,有些情节至今印象深刻 。鹰爪功是进攻利器,无坚不摧;铁布衫功是防守绝学,铜墙铁壁 。片中的大反派是鹰爪王,天下攻击力第一的男人 。电影中鹰爪王和敌人缠斗,一手鹰爪功力劈华山,大有万夫不当之勇 。敌人好不容易近身给了他一掌,没想到他毫发无伤,轻轻拍了拍衣服,淡定一笑说了句:“我不仅是鹰爪王,还是铁布衫王 。” 看到电影这一幕我完全被鹰爪王折服了,心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直到多年后见到周杰伦,才知道这种感觉只有一个字能形容:屌!最利的矛和最强的盾于一身,就如同詹姆斯和库里合体,马化腾和马云联姻,场上场下所有人都是谢贤的,你们还怎么玩? 没错,写到这里我摊牌了,卡尔就是那个鹰爪王,捋了捋唇上的小胡子说了一句:“Not only am I king of trick, but I am also king of plot!” 在我看来,卡尔对plot的掌控丝毫不逊于他赖以成名的trick,在某些作品中甚至更胜一筹,比如这本《燃烧的法庭》 。我相信如果评选卡尔最经典的作品,《燃烧的法庭》即使不在top5,也至少在top10 。这本是卡尔众多作品中较为另类的一本,全书两个核心诡计,第一个是卡尔另一部经典作品的弱化版,第二个是一分钟探案的水平,就靠着这两根葱,卡尔硬是做出了一道大菜,凭的就是炉火纯青的plot功力 。这本书的看点是故事情节的设计和对读者的误导,一个简单的毒杀事件佐以半灵异半恐怖的历史传说,瞬间变成了一桩错综复杂的无头案件 。而书中从开始就有意用各种叙述对读者施以催眠和误导:真相就在眼前,大部分读者却对此视而不见 。本书的最后一章可以列入史上最经典的推理小说结局之一,读完最后一章再回过头来看前面的章节,你会发现作者处处埋了伏笔和暗示 。当然,这种剑走偏锋的写作手法也有一些缺憾,为了达到最后一章的震撼效果,前面的一些推理略显突兀和仓促,有些逻辑链条不太完整,有些坑没有去填,有些动机没有解释清楚 。瑕不掩瑜,这仍然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