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名人咏红楼梦诗词 红楼梦图咏( 四 )


(杜甫《曲江二首》之一)一片花飞减却春,风瓢万点正愁人 。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 。
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 。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 。
”《曲江》其一的一二联“花”字重出 。
“一片花飞减却春”,有的版本将“花飞”二字颠倒为“飞花”意思与平仄未尝稍变 。
如果把“飞花”再改为“飞红”——“一片飞红减却春”,既避免了重复,且较原句觉妙 。
(杜甫《曲江二首》)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
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蜒款款飞 。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
”《曲江》其二之首联,出句有“日日”,对句又出现“每日”,“日”字重出,且“日日”与“每日”完全同意,在诗里则为“雷同”,须要避忌 。
莫若将“每日”改为“每每”,“每每江头尽醉归” 。
既然“日日”典春衣沽酒,沽酒又期在必醉,所以换为“每每”二字丝毫没有改变原意 。
出现重字现象,其原因主要(可能)是传钞或制版之误,当然也有作者忙中未遑关顾的情况 。
诗中无规则的重字有违格律,不符“法度”,但对名篇来说只是微疵,瑕不掩瑜 。
最讨厌的是那些厚古薄今,迷信名人、权威的先生对篇中的病疵不但不能正视,反而以之为楷则,大家之所以为大家,纷纷赞美之,效法之 。
你如果加以指瑕,则说你说三道四,不懂诗,对你讥讽之,嘲笑之 。
对重字、违律(其实重字也是违律)且草率为之的《静夜思》被誉为“无意于工而无不工”、“妙绝古今”、“五绝之典范”,把严重失粘的律绝称之为“**体”(如李白的《凤凰台》及其他),就因为作者是大家,故句为伟人典,谬误也当成经典,超级崇拜,那就太那个了!二、谈格律诗中的文字重复问题:格律诗中,有文字“避同”之说,即避免同字重复 。
这属于一般性常识 。
但是,格律诗中的“避同”,指的是非修辞性重复,不包括修辞性重复 。
曾有人没弄清这两者的区别,用修辞性重复的例证来反驳“避同”之说,从而出现所指对象的错位现象 。
我们在这里对格律诗中的修辞性重复和非修辞性重复加以区分的基础上,来讨论格律诗中的“避同”问题 。
汉魏以前的古诗,在文字上是可以重复的,理论上也没有避免“重出”、防止“相犯”的说法 。
六朝以来,随着诗歌形式的日趋精致,便有了避免“重出”、防止“相犯”之说 。
这个问题,刘勰在《文心雕龙·练字》中已经明确地提出来了 。
他的原话是:“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 。
《诗》、《骚》适会,而近世忌同 。
若两字俱要,则宁在相犯 。
”意思是说,《诗经》和《楚辞》善于融会贯通,并不在意于重出、相犯的问题,近世则忌讳诗中出现同字 。
当然,如果重字不得不要时,则是可以相犯的 。
按照刘勰的意见,“忌同”未尝不可,但也可以灵活对待,不必死拘规则 。
唐代格律诗形成后,进一步明确了同字“相犯”的问题,即在一首诗中,应尽量避免文字上的重复 。
只是在格律诗中的“避同”,不包括修辞意义上的文字重复,即修辞性重复不在“相犯”之列 。
格律诗中,常见的修辞性重复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叠字,一类是顶针,一类是复辞 。
叠字这种修辞格在传统诗歌中使用十分广泛,《诗经》中就有大量的叠字句 。
格律诗形成后,无论五言,还是七言,都采用叠字来突出语言表达的音韵感和节奏感,强化摹状、抒情的效果 。
如:“萧萧班马鸣”(李白),“飘飘何所似”(杜甫),“漠漠水田飞白鹭”(王维),“翦翦轻风阵阵寒”(王安石),“青山历历乡关梦”(...
金秋诗词欣赏解释江势涛1933年生,湖北浠水人 。
高级政工师 。
离休干部 。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湖北省诗词学会、东坡赤壁诗社理事,浠水县文联、作协名誉主席、顾问,浠水清泉诗社名誉社长 。
诗作在《中华诗词》、《诗词之友》、《华夏吟友》及省、地诗刊发表约300余首 。
出版有诗集《笔花诗集》,自撰和编辑其它书籍约200万字 。
农村春日情趣春暖花开春意浓,备耕战鼓震长空 。
田平似镜微波漾,泥烂如浆沃土松 。
嫩绿秧苗将出嫁,芳香肥料已分工 。
催耕布谷飞来晚,旧调迟啼脸也红 。
蔡河行绿色工程何处觅?时逢重九蔡河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