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任意球与直接任意球的裁判手势区别( 八 )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 , 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 , 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 。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 , 不得再次触球 。
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
罚则:
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为区别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 , 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任意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成死球时为止 。
(2)踢任意球时,队员如不退至规定的距离,裁判员应给予警告 。任何再犯者,应罚令出场 。裁判员对企图以侵入规定距离延迟执行踢出任意球者 , 应视为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
(3)踢任意球时,任何队员乱跳乱舞、故作姿态,企图分散对方队员注意力,裁判员应视为不正当行为,并给予警告 。
【间接任意球与直接任意球的裁判手势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