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主要做什么( 三 )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 。传统交易模式 , 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 。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 , 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 。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 , 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 。
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 , 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 , 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 , 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 。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 。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 。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 , 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 , 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 。
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 , 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 , 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 , 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 。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 , 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
(六)快速演进(Rapidly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 , 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 , 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