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咸宁人才补助政策,咸宁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八方英才,建设区域性人才高地,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咸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鄂英才计划” 。
总体目标
立足推进智能机电、互联网、绿色食品饮料、应急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节能环保、文化旅游、大健康、金融服务、现代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通过组织实施“南鄂英才计划”,五年内,突出科技研发、企业高管、创业精英、专业能手等领域,重点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50名,省级领军人才200名,市级领军人才1000名,青年创业英才3000名,以精英引领全民创新创业,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把咸宁建设成为人才智力竞相汇聚、绿色产业快速发展、体制机制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型城市 。
二、引进对象
坚持“高精尖缺”原则,引进对象层次上分为国内外领军人才(A类)、省级领军人才(B类)、市级领军人才(C类)、青年创业英才(D类)等四类人才 。类别上分为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其中,创业人才须在咸宁创办企业(2014年1月之后),本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创新人才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或合作合同(2021年1月之后),从事重大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中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咸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
三、创新创业支持
6.住房保障 。A类、B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购房款的5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C类、D类人才按购房款的2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 。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申请公租房,或给予一定租房补贴 。
7.生活补贴 。全职引进的A类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给予其团队成员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不超过5人);全职引进的B类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如配偶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柔性引进A类、B类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 。
8.配套服务 。实行“人才绿卡”制度,对引进的人才(含在咸工作的博士),经评定后由市政府颁发“人才绿卡”,享受“一卡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其父母、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设立人才专户统一管理;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我市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适龄子女入幼儿园的,优先解决入园需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接受高中教育的,参加全市统一中考,重点高中按规定优先录取;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实行专家医疗保健待遇,提供优先医疗服务,入选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人员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纳入医疗补贴范围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对人才引进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给予补贴 。建立人才引进对象医疗补贴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单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