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2020|儿童超员怎么处罚规定?( 二 )


各地要组织全体交通民警特别是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刑法修正百思特网案(九)》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补充规定和试行的立案标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规定,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对办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充分协商、形成共识,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
本标准试行期间,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参考掌握,不对外宣传和在法律文书中引用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
公安部
2015年11月20日
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
第二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三)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四)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
第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迫、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实施本标准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负有直接责任情形的,可以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