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人才补助政策,福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九、其他事项
【2021年福州人才补助政策,福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一)省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我市通过共建合作的方式设立机构,其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或经认定符合我市人才项目的,可享受上述相关政策 。
(二)以上措施自2021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
(三)A、B、C类人才认定和奖励办法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闽委人才〔2021〕5号)执行,其引荐奖励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介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闽委人才〔2021〕7号)执行,我市给予配套补助 。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参照《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等文件在申报通知中另行规定 。
(四)有关人才奖励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