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有没有?( 五 )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
(三)扑救力量 。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
(四)通信联络 。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 。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
(五)气象服务 。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
(六)交通工具 。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
(七)扑火工具 。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
(八)后勤保障 。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
(九)秩序维持 。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
(十一)宣传报道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 。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