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就业介绍信怎么写?( 二 )


3.学院集中办理《报到证》
学院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步:(1)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函》等有效材料交给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做出判断,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就业《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2)对于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有的是省级部
门,有的是市级部门,以各省(市、区)当年实际政策为准 。(3)正在落实就业单位或拟考研升学的毕业生,可申请“暂缓派遣”并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经各系(院)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后,可延缓两年就业(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一致) 。第二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各系(院)的派遣方案,审查无误后,将各系《就业协议书》等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第三步:省就业中心对我院该年度的就业派遣计划进行审核,并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四步:发放《报到证》 。地点:东校区数学楼21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 。5月下旬至7月上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集中审核办理两批《报到证》,集中办理阶段由各系(院)就业专干(一般为毕业年级辅导员)统一领取,要求:(1)各系将《报到证》下联(又称“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存到毕业生的档案袋;(2)将《报到证》上联(即“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发放给毕业生,发放前提是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未能获得毕业证者没有派遣资格,不能办理《报到证》 。
4.为什么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
为确保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便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进行自主择业,接受免费就业辅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 。根据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最新政策,未申请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毕业生户口、档案随转,接收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因留校复习考研等不想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应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已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在毕业两年内——即择业期内,省就业指导中心对其提出的需要调整派遣申请免收改派费(具体政策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解释) 。
毕业生应当在毕业时领取《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期限到指定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通常为省级就业中心、市级教育局、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省级公务员局(见《报到证》抬头的称呼),在择业期内将在《报到证》上标注的接收单位管辖范围之外就业的毕业生,建议毕业后不急于到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改派后工龄不重新计算当为例外,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注意:到生源地《报到证》上标注的报到日期通常为两个月,毕业生最好在此时间内报到 。各地人才中心往往根据《报到证》的办理日期开始计算工龄和转正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