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保证书怎么写?( 二 )


本保证书的有效性不受贵行与债务人、本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任何合同、协议、担保、默契、争议或纠纷而受影响;
保证期间,债务人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的,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此而减少或免除;
第七条 保证
本保证人的财产状况足以保证本保证人有能力履行此项保证;
本保证人愿以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从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本保证人在未征得贵行同意的情况下将不再自行处分上述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行认为有必要,可对上述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等,本保证人保证协助办理上述一切手续;
保证期间,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本保证人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如以上资产尚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本保证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
本保证人愿意向贵行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行认为必要,可对清单中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保证人承担,本保证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八条 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出现主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或贵行认为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时,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贵行有权要求本保证人在该提前到期日起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按贵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
第九条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贵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在中信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予以扣收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保证期间,贵行有权对本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本保证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保证人承诺将对债务人使用借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本保证人在此授权贵行,在贵行认为必要的时候以贵行的名义处理本保证人到期债权的求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对贵行的债务;
四、
五、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保证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贰)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
第十二条 生效
本保证书自本保证人签字之日后生效 。
第十三条 声明
一、本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贵行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本保证人已阅读本保证书的所有条款,对本保证书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本保证人有权签署本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