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方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二 )



《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意百思特网见》的具体内容是务实的,如果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对于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富有积极意义的 。凡事皆有轻重缓急,我觉得应该先从减少附着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身上的非核心、非必要功能着手,教育行政部门管得少了,学校自然就更有活力了 。其他七个部门再各用各的钥匙去开相应的锁,把束缚在学校身上的链条去掉,给学校足够的自主权,这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基础 。
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方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创新发展是办学活力的源泉

要增加学校办学内生动力,就要激发学校创新发展活力 。创新是学校办学活力的源头活水 。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创新管理方式,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区别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为了实现办学目标,学校可以进行文化引领,可以采用各种内部激励措施,可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成长,还可以采用各种创新性的方法达到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目的 。

当前,各类检查、评比、督导、总结、抽查等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造成较大的干扰 。学校领导干部一天到晚忙于各种各样的收集材料、参加会议、汇报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各方面的创新,自然影响办学活力 。

以“特色学校评价”为例,一所学校要创立什么特色,学校通过持续多年的努力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就行了 。但现行做法却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学校整理好的大量档案材料,听取学校的汇报,之后批准为某方面的“特色学校” 。一所学校如果有多个特色,就要准备更多材料,做更多的汇报,并且先在区里汇报再到市里、省里汇报,学校领导的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被应付各类检查、出席各类会议、参加各种汇报所占用 。

《意见》指出,要发挥校长作用,提高办学水平 。校长必须把时间和精力多用于学校创新发展上,而不是用于迎接各类检查、评比、汇报上,应该把校园还给校长,把校园还给老师,把校园还给学生,给他们提供创新发展的空间 。教育主管部门在选聘校长的时候,要严把政治关、能力关,派到学校之后,就要给校长充分的自主权,给他更多的创新空间,而不能把校长关在一个看不见的笼子里,却说“给你自由,你可以随便走”,这是无法进行创新发展的 。

由于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我们只能被动接受社会上普遍流行的、以考试分数和升学成绩论优劣的现实 。多数学校只好围着应试成绩转,没有创新的环境和勇气,能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更是无从谈起,甚至稍有风险的体育运动或外出研学活动,因为担心个别学生稍有差池,学校就会被搞得鸡犬不宁,而不敢为之 。为了安全起见,学校只能把学生尽可能多地留在教室、留在学校 。这样的学校教育谈何活力?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处理好多方面的关系,必须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因地制宜、因校施策,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在规范办学与激发活力之间达成平衡,让办学主体拥有自主性、创新性和选择性,才能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