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货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六 )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十二、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
十三、乙方履约延误及误期赔偿费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按十三条第2款执行 。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拖延交货,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2%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总额不超过该批货款的5% 。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第2款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还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费用 。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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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方出现违约而甲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的话,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被没收,乙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战争或暴乱、火灾、洪水、流行病、防疫限制和禁运 。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
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
十五、争端的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非正式协商,友好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该非正式协商开始后30天内甲方和乙方仍不能友好解决合同争端,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可要求将争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十六、税费
乙方对合同货物递交给甲方以前应支付的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一切税费负全部责任 。
十七、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1、乙方应就交付的货物(包括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负有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包括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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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货物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