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项目协议书怎么写?( 二 )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 , 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 , 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
2、项目的经理由___方推荐担任 , 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 , 会计由___方推荐担任 , 出纳由___方推荐担任 。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 , 有关财务制度 , 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
第七条
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第七条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 , 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 。
第八条
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 通报项目经营第八条的经营情况 , 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 , 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 , 经两方合作人同意 , 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
第九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 , 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 行使上述行为 , 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 , 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 , 转让时 , 
第十一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 , 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如转让给第三人的 , 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 , 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 , 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 , 承担同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责任 。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 , 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 , 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