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申请书范文|休学和复学要怎么申请?( 三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的本意,是防止出现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防控“人籍分离”,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学生的借口 。当然,原则上学生到转入学校就读前,就应完成转学工作,不应出现长时间“人籍分离”情况 。
5. 转学时没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
也就是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
6. 新学籍系统中如何办理转学?
答:所需材料简化了,大多在网上办理 。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
7.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 。未足龄学生跨省入学要慎重对待!
对于8月31日未满6周岁外省儿童入学需求要慎重对待,避免跨省就学后再转回本省就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百思特网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
8. 非小学一年级新生该如何建籍?
答:先查重,再建籍!
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 。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 。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 。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
9.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高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 。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 。无学籍的,参照相关规定建立学籍 。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 。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 。凡是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 。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
10.“出国留学”等状态的学生如何办理转学?
答:正常办理!
进一步贴近服务学生和家长,适应学籍管理实际,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直接办理转学(含跨省转学) 。转学完成后,学生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
11.跳级和留级的学籍该如何处理?
答:这个没有全国统一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中小学生跳级和留级等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