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经过对方同意的定位软件|手机定位无需通知对方的软件( 二 )


【应对】加强对信息“偷窥者”的打击力度面对App“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该如何应对?
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而行踪信息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等,一同被认定为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
“目前来说,个人遇到类似的大数据杀熟事件还无法立案调查 。虽然大数据杀熟是对公民隐私信息的侵犯,但是一般无法掌握有效证据,存在取证难,金额也达不到立案的要求 。对于这种现象,还是需要国家采取有关措施,从平台入手,杜绝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发生 。”王鹏称 。
国家层面的治理也在进行 。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简称《方法》),限定了“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等9种“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认定方法 。《方法》出台后,国家网信办和公安部两部门就立即对违规App进行了下架处理 。
在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第一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后,几百款存在违规侵害用户隐私行为的App已被通报 。
省内对于App“窃取”个人信息行为的治理情况如何?2021年3月11日,采访人员致电河南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表示,目前网络信息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下一步将狠抓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相应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坚决查处涉事企业和个人 。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魏世忠在《关于规范手机用户App授权的提案》中建议,加强移动互联网用户隐私保护法律和监管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对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App要严厉惩戒,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