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的保证书如何写?( 三 )


7、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 , 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 , 坚决给予行政处分 , 并上报县教育局 ,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 , 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 。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 , 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
20XX年1月10日
3、教师禁止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
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 ,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 , 规范办学行为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保证 , 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 , 如有违反 , 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
校长:
保证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4、教师不进行有偿补课保证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 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及修文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 , 在开展不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中 , 我志愿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 , 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
四、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 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
六、未经学校同意 , 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
七、认真组织课堂教学 , 认真备课 , 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 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