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豺》读后感怎么写?( 四 )


所以一直以来,我对狼没有好感,而狼的亲戚——豺,我就更不了解也更无好感了,所谓豺狼豺狼,狼已经那么令人厌恶了,豺还排在它之前,那就更不会是好家伙了 。但看了沈石溪的小说后,此观点可以说完全改变了 。不论是《红豺》,还是《刀疤豺母》或是《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无一不体现了豺这种动物的可敬、可爱之处 。首先,它们是一群勇敢、机灵的生灵(当然从人类角度来说应该是凶狠狡猾) 。豺的体型比狼 ,豺狼都属于肉食动物这根食物链的中间,它们可以捕捉兔、鼠、鹅等小型动物,但同时也有虎、豹等大型动物随时可能捕捉它们 。
为了生存,它们捕食的时候表现得异常勇敢,长途奔袭,蹲点守候,正面捕杀,无不全力以赴,勇敢顽强 。面对比它们更凶猛的大型肉食动物,它们表现出自己机灵的一面,有机可乘时它们绝不害怕,总是积极努力地想出种种办法达到目的,但若是无利可图,它们则懂得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
很机灵地保存自己的实力 。
当然,如果用人类厌恶的眼光来看,它们就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绝对是那咱欺软怕硬的家伙 。
其次,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豺成群结队,以族群为单位生活着,在这个大家庭里,它们分工合作,秩序井然 。雄豺掠食时冲锋陷阵,雌豺和幼豺呐喊助威,在合适的时候也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加入捕食队伍的行列,没有谁可以成为好逸恶劳的坐享其成者 。
遇到袭击时,一只豺被追捕,必定有另一只豺装瘸装病吸引捕食者的注意力,解救同伴于危难之间,很多时候,它们都要能成功地用这种接力赛使得家庭成员幸免于难 。
都说人间有大爱,看过豺以生命为赌注跟敌人周旋后,你能不感叹豺这种生灵的勇敢、团结吗?
是啊,豺类社会多么团结啊 。也许它们真的没有人类所讲的什么高尚情操,它们只是依照它的本能为延续后代而自然地卖命拼搏罢了 。
好吧,就算它们这些表现只是一种动物本能,可你不得不感叹一个豺群的井然秩序 。
走什么路线进行捕猎,谁开路谁断后,行进间该快还是该慢,该停还是该走,遇到猎物用围堵还是奇袭的方法,谁第一个冲锋陷阵,这一切的安排,豺群就如同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秩序井然,有条不紊,以致大型肉食动物也不也轻
易招惹豺群 。
谁是这支“特种部队”的灵魂,那就是豺王 。豺王是豺群的核心,是最高权力者 。最鲜嫩营养的食物优先给豺王,豺王的命令就是法律,胆敢违反者要么被豺群驱赶,要么被豺王严厉惩罚 。
不要以为豺王象人类社会里居高位的贪官一样,高享受高待遇却干活少 。(仔细一想,贪官风险应该也挺大的,虽不劳力但应该也挺劳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