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首富李兆会被上海法院执行悬赏,最高奖励2100万( 二 )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该案判决书显示 , 海博鑫惠于2013年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贷款2亿元 , 美锦集团、李兆会、案外人A股份公司、A公司为此笔贷款保证人 。
后因海博鑫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 B银行外高桥支行于2014年3月13日向上海第一中院提起诉讼 , 请求判令被告海博鑫惠向其归还借款本息 , 美锦集团、A股份公司、A公司及被告李兆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在该案诉讼期间 , 美锦集团于2014年9月24日代海博鑫惠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偿还本金2亿元及利息16 , 228 , 262.63元 , 本息共计216 , 228 , 262.63元 。因海博鑫惠未向美锦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 , 遂被起诉 。
最终 , 上海市一中院于2017年3月15日判决海博鑫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美锦集团支付代偿款本金216 , 228 , 262.63元及利息;被告李兆会对海博鑫惠上述确定的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
而时至今日 , 海博鑫惠仍未向美锦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 , 李兆会也不知所踪 。
【山西前首富李兆会被上海法院执行悬赏,最高奖励2100万】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