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育真汤|张锡纯《十全育真汤》

治虚劳 , 脉弦、数、细、微 , 肌肤甲错 , 形体羸瘦 , 饮食不壮筋力 , 或自汗 , 或咳逆 , 或喘促 , 或寒热不时 , 或多梦纷纭 , 精气不固 。
野台参(四钱) 生黄 (四钱) 生山药(四钱) 知母(四钱) 玄参(四钱) 生龙骨(四钱 , 捣细) 生牡蛎(四钱 , 捣细) 丹参(二钱) 三棱(钱半) 莪术(钱半)
气分虚甚者 , 去三棱、莪术 , 加生鸡内金三钱;喘者 , 倍山药 , 加牛蒡子三钱;汗多者 , 以白术骨、牡蛎、萸肉各一两煎服 , 不过两剂其汗即止 。汗止后再服原方 。若先冷后热而汗出者 , 其脉或更兼微弱不起 , 多系胸中大气下陷 , 细阅拙拟升陷汤后跋语 , 自知治法 。
仲景治劳瘵 , 有大黄 虫丸 , 有百劳丸 , 皆多用破血之药 。诚以人身经络 , 皆有血融贯其间 , 内通脏腑 , 外溉周身 , 血一停滞 , 气化即不能健运 , 劳瘵恒因之而成 。是故劳瘵者肌肤甲错 , 血不华色 , 即日食珍馐服参苓 , 而分毫不能长肌肉、壮筋力 。或转消瘦支离 , 日甚一日 , 诚以血瘀经络阻塞其气化也 。玉田王清任着《医林改错》一书 , 立活血逐瘀诸汤 , 按上中下部位 , 分消瘀血 , 统治百病 , 谓瘀血去而诸病自愈 。其立言不无偏处 , 然其大旨则确有主见 , 是以用其方者 , 亦多效验 。今愚因治劳瘵 , 故拟十全育真汤 , 于补药剂中 , 加三棱 , 莪术以通活气血 , 窃师仲景之大黄 虫丸、百劳丸之意也 。且仲景于《金匮》列虚劳一门 , 特以血痹虚劳四字标为提纲 。益知虚劳者必血痹 , 而血痹之甚 , 又未有不虚劳者 。并知治虚劳必先治血痹 , 治血痹亦即所以治虚劳也 。
或问∶治劳瘵兼用破血之药 , 诚为确当之论 , 但破血用三棱、莪术 , 将毋其力过猛乎?答曰∶仲景之大黄 虫丸 , 与百劳丸所用破血之药 , 若大黄、干漆、水蛭 , 皆猛于三棱、莪术 , 而方中不用三棱、莪术者、诚以三棱、莪术《神农本草经》不载 。至梁陶弘景着《名医别录》于《神农本草经》外增药品三百六十五味 , 皆南北朝以前 , 名医所用之药 , 亦未载三棱、莪术 。是当仲景时犹无三棱、莪术 , 即有之 , 亦未经试验可知 。而愚于破血药中 , 独喜用三棱、莪术者 , 诚以其既善破血 , 尤善调气 。补药剂中以为佐使 , 将资生纳谷为宝 。无论何病 , 凡服药后饮食渐增者易治 , 饮食渐减者难治 。三棱、莪术与参、术、 诸药并用 , 大能开胃进食 , 又愚所屡试屡效者也 。
或问∶劳瘵之证 , 阴虚发热者居其强半 。故钱仲阳之减味地黄丸;张景岳之左归饮 , 皆为对证良方 , 以其皆以熟地黄为君 , 大能滋真阴退虚热也 。子方中何以独不用也?答曰∶若论用熟地 , 我固过来人也 。忆初读方书时 , 曾阅赵氏《医贯》、《张氏八阵》、《冯氏锦囊》诸书 , 遂确信其说 。临证最喜用熟地 , 曾以八味地黄丸作汤 , 加苏子、白芍 , 治吸不归根之喘逆;加陈皮、白芍 , 治下虚上盛之痰涎;加苏子、浓朴 , 治肾不摄气 , 以致冲气上逆之胀满(时病患服之觉有推荡之力 , 后制参赭镇气汤治此证更效 , 又尝减茯苓、泽泻三分之二 , 治女子消渴小便频数(《金匮》谓治男子消渴以治女子亦效 , 案详玉液汤下) , 又尝去附子 , 加知母、白芍 , 治阴虚不能化阳 , 致小便不利积成水肿;又尝用六味地黄丸作汤 , 加川芎、知母 , 以治如破之头疼;加胆草、青黛 , 以治非常之眩晕;加五味、枸杞、柏子仁 , 以敛散大之瞳子 , 且信其煎汁数碗 , 浩荡饮之之说;用熟地四两、茯苓一两 , 以止下焦不固之滑泻;用熟地四两、白芍一两 , 以通阴虚不利之小便;又尝于一日之中用熟地斤许 , 治外感大病之后 , 忽然喘逆 , 脉散乱欲脱之险证(此证当用后来复汤 , 彼时其方未拟出 , 惟知用熟地亦幸成功 , 是知冯楚瞻谓熟地能大补肾中元气诚有所试也) , 且不独治内伤也;又尝用熟地、阿胶大滋真阴之类 , 治温病脉阳浮而阴不应 , 不能作汗 , 一日连服二剂 , 济阴以应其阳 , 使之自汗(详案在寒解汤下);并一切伤寒 外感 , 因下元虚惫而邪深陷者 , 莫不重用熟地 , 补其下元 , 即以托邪外出 。惟用以治阴虚劳热之证 , 轻者可效 , 若脉数至七八至鲜有效者 。彼时犹不知改图 , 且以为地黄丸 , 即《金匮》之肾气丸 , 自古推为良方 , 此而不效 , 则他方更无论矣 , 不知肾气丸原用干地黄 , 即药坊间之生地也 , 其桂用桂枝 , 即《神农本草经》之牡桂也 , 与今之地黄丸迥不侔矣 。其方《金匮》凡五见 , 一治“香港脚上入少腹不仁”;一治“虚劳腰痛 , 少腹拘急 , 小便不利”;一治“短气有微饮 , 当从小便去之”;一治“男子消渴 , 小便反多 , 饮一斗 , 小便一斗”;一治“妇人转胞 , 胞系了戾 , 不得溺” 。统观五条 , 原治少腹膀胱之疾居多 , 非正治劳瘵之药 , 况后世之修制 , 又失其本然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