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怎么写?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 。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怎么写?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 。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 。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 。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怎么写?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 。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 。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 。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 。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 。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 。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