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加工简单版合同如何写?( 六 )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
四、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 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 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
十二、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 。
十三、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
十四、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