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安装合同如何写?(16)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 , 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 , 作为本合同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 , 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 , 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 , 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 。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 , 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 。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 , 并由乙方承担 ,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 , 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 , 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 。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 , 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
6、在保修期内 , 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 , 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 , 做好回访记录 , 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 , 予以及时解决 。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 , 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 ,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 , 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 , 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 , 乙方应当立即整改 , 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 , 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工期不予顺延 。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 , 每逾期一日 , 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 逾期达十四日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 ,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 ,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 。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 , 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 , 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