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规章制度( 四 )


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4)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若有特别原因不能完成,需说明原因,在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下可以例外);
5)上班时间不穿公司统一制作的瑶族服装(若有特殊工作经上级领导批准可以例外);
6)工作弄虚作假;
7)顶撞游客;
8)在园区内随地乱丢乱吐;
9)受到游客有理投诉 。
10)上班时间内不在工作岗位,擅自离岗 。
有以上条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a)由所在组组长发现的,组长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b)由总经理助理或另外员工发现的,总经理助理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所在组长,每次罚款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c)由总经理发现的,总经理开出罚单给总经理助理,每次罚款200元,过错人所在组组长每次罚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d)为培养我司员工良好的公民意识,在蓝田乡树立榜样,公司要求员工爱园如家,不损坏公物,否则按被损坏物的二倍价格赔偿;
e)演出组因表演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受到投诉的扣组长100元/次,受到游客表扬的奖励100元/次 。
五、公司所有文件须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

旅游景区规章制度


(1)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内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
(2)景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场地上,不准违章堆物、私搭乱建 。施工场地要围栏作业,工完场清 。
(3)不准乱摔玻璃酒瓶,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饮料瓶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
(4)景区环卫队要确保旅游道路沿线、停车场和主要景点随脏随扫,全日保洁 。严禁在景区内抽烟,景区工作人员见到抽烟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将垃圾或烟头熄灭后放到垃圾箱内 。
(5)所有在景区内从事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驻景单位、当地居民等,必须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养猪、养狗,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
(6)厕所必须每天冲洗,粪便及时清运,做到“四无”(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 。
(7)宾馆、饭店内的各类用具要有清洁消毒制度或卫生保洁措施,被单、褥单、枕巾等必须做到一客一换 。
(8)凡进入景区内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无漏油、抛弃垃圾等现象 。保证景区道路干净畅通,严禁任何单位、农户在道路、停车场打麦、晒粮、焚烧秸杆,堆放杂物 。
【旅游景区规章制度】(9)凡违犯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30—3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