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需提供的材料

香港注册公司要在内地经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告诉你 。
注册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需提供的材料
1、合法开业证明(开业证明及其公证认证,即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再于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1份)
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1份)
3、租用办公楼的租赁合同原件(租期一年以上),驻在证明原件,指定办公场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大楼公章),
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注:该办公楼应属外经贸委认可的楼宇范围 。
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没有直接经营权的 。在香港公司注册只能通过外商投资进入,以香港公司名义外商投资到国内经营,需要通过工商局,经贸局备案通过,这样肯定受到国内法律的管制 。
在香港注册公司到大陆经营需要办理的手续
1、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回国投资,需要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注册资金的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离岸账户亦可)打入进行验资,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最后是办理税务登记 。当然某些行业是需要政府部门特别审批申请的,那就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工作了 。
2、就是成立代表处,成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能用于经营,也就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 。所谓的大陆经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可以了,这是最为省事也最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 。
3、另一种方式就是国内已有一家企业,用香港公司给国内的企业进行授权,由国内公司全权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因为在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对名称没有限制,可以以协会、中心、研究会……结尾都没问题 。
4、大部份客户是用香港公司来操作于国际贸易,在国内有公司,需要进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转移贸价,从而进行合理的避税 。这种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国内有实地的办公地址和办公人员,只是用来签属协议 。这是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经营的几种模式 。
香港分公司注册
1、 香港分公司的名称:
分公司取名非常自由,如集团、控股、杂志社、协会、所、学院、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 。
2、 香港分公司注册条件:
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同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和确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
3、 香港分公司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