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 四 )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 。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味精执行的是gb/t 8967 -XX、鸡精调味料执行的是sb/t 10
371-XX、复合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1s-20xx、鸡味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2s-20xx 。所有标准的状态都是现行有效 。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 。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 。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

企业自查报告


按照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潍建监字[20xx]第 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临朐县太平建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20xx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小组,企业经理为评价小组组长,分管副经理为付组长,公司安全科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设备科长为评价小组成员 ,于20xx年12月4至20xx年12月7日,对本企业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实事求事的、切合实际的自评 。
评价工作分两个小组分别进行,第一小组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分项、企业市场行为分项进行评价,第二小组主要负责对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设备和设施管理分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项进行评价 。两个小组评价完毕后,于20xx年12月7日进行了汇总,并按照安全生产评价评分表打分汇总,具体打分情况是:安全生产管理分项得85分,企业市场行为分项得100分,安全技术管理分项得86分,设备与设施管理得85分,施工现场管理分项得89分 。综合以上五项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得分为87.8分,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