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十 )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系统选项: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它用途)使用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3、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标准: 元/ (系统选项: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
第五条 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或煤制气、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_______、_______等全部使用费用由_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系统选项:_______甲方;乙方)自行承担 。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 。
第六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
3、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
第七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 。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