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增婚假延产假,每年10天育儿假

【安徽将增婚假延产假】9月27日 , 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 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 ,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 , 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 , 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 , 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安徽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
据了解 , 安徽省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 , 人口形势极为严峻 。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 , 2017年至2021年安徽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 , 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 , 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 。
此次修订条例 , 有利于改善安徽省人口结构 ,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实现安徽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
应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征求意见稿显示 ,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 , 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夫妻双方在生育、养育、教育子女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意见稿建议 ,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生育登记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 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 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 。
意见稿显示 , 公民接受节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 , 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
多种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意见稿显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 , 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各设区的市应当制定整体解决方案 , 建立工作机制 , 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 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 , 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 , 为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
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推进托幼一体化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 , 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