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虐之刑|“五刑”就是酷刑吗?
五虐之刑(“五刑”就是酷刑吗?)
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刑出于兵”,“大刑用甲兵”(《汉书刑法志》),兵刑同制 。在古人看来,战争与刑罚或刑法是一回事,二者在本质上相同 。战争是一种集体行为,为了取得胜利,需要有严明的纪律,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来约束每一个成员的行为 。舜却命皋陶作士,运用五刑,讨伐外族,并惩罚内部犯罪 。士,既是百思特网司法长官,又是军事长官 。
刑的暴力在反复使用过程中,逐渐系统化,逐渐与兵分离,成为主要用于和平时期仅仅能够对人体造成某种伤害的手段 。刑是戗的借字,“刃、戗,刑也”(集韵唐韵),刑必留下创伤、疤痕,因而周代常以刑、杀并称概括“五刑” 。
【五虐之刑|“五刑”就是酷刑吗?】
五刑是对中国古代百思特网法律中规定的五种主要刑罚手段的概括称呼,从最初形成到完善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百思特网 。“五刑”的最早记载见于《尚书》,据说是黄帝时期东夷的领袖蚩尤和苗民所发明的“五虐之刑”,即“劓、刵、椓、黥、丽”(《尚书吕刑》) 。
禹灭三苗后,皋陶吸收三苗“旧五刑”的刑制,续成“墨、劓、刖、宫、大辟”五刑,割耳的刑罚施行在军中,新增的刖刑是砍掉腿或是敲掉膝盖骨 。
《国语鲁语上》则从施刑方法上总结,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五刑 。早期的五刑是通行于汉文帝之前的肉刑和死刑,断狱者有了定制可循,相对于夏桀、商纣等前代滥造酷刑是历史的进步 。晋时以“死、髡、完、作、赎”为五刑,形成了隋唐五刑的伊始和过渡 。北朝后期的北齐以“死、流、耐、鞭、杖”再定五刑刑名,北周改耐刑为徒刑,隋朝去鞭刑加笞刑,以“死、流、徒、杖、笞”重新确定五刑刑名 。唐朝沿用而改其顺序为由轻至重,将五刑重新定型为“笞、杖、徒、流、死” 。无论前期或后期,除五刑外,都还有其他刑罚存在,五刑并不能概括当时的全部刑罚 。而且,除了法定刑罚之外还有许多使用于朝堂内外的法外刑罚 。
直到清朝新刑律颁布,才开始建立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由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罚金、拘役等五种刑名组成的新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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