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三 )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外墙装饰装修承揽工程合同
本协议由甲方(承揽方):乙方(定作方):
地址:宁波象山象山河路485号(世纪花园) 电话:传真:
上列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如下承揽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 。
一、劳动承包形式
本合同采取甲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施工的承包形式 。
二、劳动承包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及劳务承包包干单价/M2
,暂定面积元/M2
,总计工程款元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结算时按实标面积乘以单价结算承包款 。工程量在工程施工后,经甲乙双方实际测定为准 。
三、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付10%;
2、细腻及抛光腻子批完进主材50%;
3、工程完成结算后十月内付40%;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乙方对施工现场质量、进度、工序、工艺等的要求 。
2、施工用工具由甲方自备,如甲方需乙方提供部分施工机具,由乙方支付费用,并承担使用期间的修理保养费用 。
3、甲方指定并经乙方确认的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脱离施工现场 。
4、甲方应组织好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材料领用配料员,施工进度管理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乙方以便于监督管理 。
5、甲方不得无故停止施工,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执行 。如乙方不能按施工进程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施工 。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导致工期延误,则甲方有权延长工期 。
B、乙方权利义务
1、按时支付甲方的劳务费用 。
2、如有条件为甲方施工人提供居住条件,膳食由甲方自行解决 。
3、负责协商施工各方的关系 。
4、提供架子、吊篮、施工前安装到位 。
5、保证甲方施工材料随时到位,按时入库,由于现场施工情况发生材料运库房、吊篮拆装、挪位、上下车装卸,乙方另支付费用 。乙方有权另雇他人配合,为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6、因乙方拖欠资款合令甲方停工而导致的工程延误、材料浪费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