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 )
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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