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诗句( 三 )


连几千年前古人都懂得的仁义礼信,当代人是否需要重新温习?法为大事,它关系到安邦定国;法又是细微如丝,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细枝末节 。
只有受到大自然惩罚的时候,才知道《环境保护法》的中肯;只有遭到变质食物危害的时候,才知道《食品卫生法》的真谛 。
守法从每一个人始,守法 从每一细节始 。
唯此,个人的守法就变 为大众的守法,小和谐就能汇聚成大和谐 。
同时,事物总有两面性,执法的公正和执法的艺术也是构建和谐的另一重要环节 。
如果我们的法规能对弱势群体再多一些的体恤,我们的执法力度再实在一些,而不是敷衍塞责、互相推委,那么,警察、119官兵就不会再为讨回工钱而不惜高空跳楼的民工紧急施救了;如果“工人阶级当家做主人”的理念在我们的法规中再得到切实的贯彻,黑心老板还敢对劳工恣意欺辱?今年全国“一把手”大接访活动,把多少“千钧一发”化为“千恩万谢”,把多少积怨变成对政府的感激便是明证;如果在执法中多一些人性化,对群众多一些感情,复杂的问题也可能变得简单 。
有人说:法不容情,其实有些地方法和情也不是完全对立的 。
即使是罪犯,从砍头到枪毙到价格不菲的行刑车,正是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 。
人民内部更是如此,在接访的日子里我们的干警主动接近群众,消民怨、帮民困、解民愁,以情动人,以情感人,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化解了一些可以避免的矛盾,社会就增加一份和谐 。
遵法守法是建立和谐的基础,执法为民是构建和谐的保障 。
二者不可偏废,二者的结合就是社会公正和正义的体现 。
法在我心中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 。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
二十年的普法教育,法,不仅普及到城镇,更是深入到了农村;我们不仅仅能感觉到法制社会的安定,更能体会到法对民众的保护 。
今天,你可以看到,农民跟商家对驳公堂,讨回公道;今天,你可以看到,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懂法、守法、维法、用法;法,在他们的心中 。
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在法律的“缝隙”中,仍还寄生着一堆堆时代的“蛀虫”,他们正吞噬着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贪赃枉法,祸国殃民,影响着社会的发展 。
翻开报纸,你会读到一宗宗骇人听闻的案件告破;打开电视,你会看到一起起悬而未解的案情追踪 。
当“原龙泉驿区委常委、同安镇委书记朱福忠受贿贪污等一大批有震动的案件”被成功侦破,犯罪分子伏法归案时;当“涉7省面额近两千亿成都特大假发票案”宣判时,你无不觉得为之振奋、大快人心……然而——在普法二十年的今天,试问这些人—— 他们不懂法吗?否 。
朱福忠不懂法吗?那些行贿受贿的行政官员不懂法吗?否 。
法硕毕业的张某为情所困杀害了女友,被送上了“断头台”;参与立法的行政高官抵御不了拜金的潮流,沦为阶下囚 。
难道他们真正的不懂吗?——不!他们不仅懂法而且知法,但是他们轻视法的威严,无视法的存在,钻法的空子,玩弄法于鼓掌之间,致使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对于他们,法,不在他们的心中 。
普法二十年间,我国法律日趋完善,渗透到了各个领域,涉及到各行各业 。
犹如一张无形的巨网,时时刻刻都在猎狩着我们的违法行为,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一切权利 。
如果你弃之而不顾,违犯了她,你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你懂法、知法、合理用法,那么她将是你的保护伞,是你的助跑器 法,不仅要普照我们的生活,而更应璀璨于我们心中 。
追溯历史的长河,为振军威,鞠躬尽瘁的孔明挥泪斩马谡,在他的心中是军法;为公于民,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在他的心中是律法……之所以他们的故 事能流传千史,正是因为他们懂得用法、维法,深知法的无私,明白法的公正,领悟法的真谛 。
哲人康德...
法制在我心中 手抄报 资料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 。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