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期承诺书( 二 )


7、对于合同货物,我方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经买方事先同意 。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 。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
8、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 。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
9、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
10、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且我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 。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 。
10.2 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 。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 。
10.3 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 。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
10.4 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 。
10.5 赔偿损失
除已有约定外,我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
买方选择任何以上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
11、我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提供伴随/售后服务 。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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