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二 )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 , 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 , 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 , 四处提到特殊教育 , 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 , 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 , 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 。从这一点上看 , 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 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校长办好每一所学校 , 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 , 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从这个好处上说 , 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 。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 , 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 , 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 , 未来 , 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
我探索打工子弟如何理解义务教育12年了 , 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消除了我这些年的一些困惑 , 盼了这么多年 ,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 , 这对农民工子女来讲好处重大 。缴纳学杂费 , 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 , 但是对于打工子弟家庭来说 , 每月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 , 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此刻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 , 但打工子弟走进城市来以后 , 什么时候也能够免费入学 , 这是孩子们和他们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 。
真正以人为本 ,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 , 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 , 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 , 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 , 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 , 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 。这三个基本支点 , 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 , 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 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 , 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 ,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 , 我有这样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