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三 )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交警大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时×分 , 甲方驾驶××车由××行至××县公路××处时 , 与横过公路的行人相撞 , 造成××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元医疗费 。
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 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
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 , 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 , 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 , 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 , 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同志的主持下并达成协议 , 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 , 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 , 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 。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 , 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损害赔偿金××元人民币 , 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元人民币 。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 , 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 。本协议签字时 , 
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陆万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 , 本案纠纷即时完结 , 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元收条 , 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元的收条 ,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 , 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 , 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 。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 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 , 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 , 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 , 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 , 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 , 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 , 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 , 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 。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 ,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