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工程合同( 二 )


3.承包范围及内容:办公用及宿舍用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和水泥预制板房 。4.承包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水泥预制板为购买 。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乙方在具备临建房施工条件3日内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暂定于2010年3月1日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于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个要求 。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如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 。岩棉板房每组搭设周期为一周,每拖延一天罚款一千元 。2.竣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暂定于2010年4月5日完工 。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计算方法: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百分之四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1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3.2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原因;
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如风、雨、雪等等) 。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 。将施工用水、电等从外部连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乙方自身资格证件除外)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协调施工现场与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
2.乙方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环境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使用要求 。
3.乙方应保证临设的原材质量合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应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应施工质量不好造成的返修,乙方因及时安排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2.乙方出具材料标准材质单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A类防火等级要求,聚苯板达到B1级防火等级 。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