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23)


1.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
2、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
九、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运输由承揽方负责,费用承揽方承担 。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7、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十三、其它约定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3、本合同一式 份 。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