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施工合同( 三 )


七、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为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 。质保时间为三年,按时养护确保正常使用年限不低于XX年,一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二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照明项目部分由乙方提供的,灯具及电器部分质保期为6个月) 。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 。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
十、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按每日__500元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约,应按每日_5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十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 。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与周边相关群众融洽相处,如因不能避免的工作原因,第三方与乙方发生正面冲突,甲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使第三方和乙方产生的矛盾造成乙方职员潜在人身安全隐患,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产生恶劣后果,乙方有权单方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甲方排除相应矛盾 。所产生的后果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赔付 。
十二、本合同未完全履行完毕,甲方无权出售、处置上述广告牌 。如工程竣工后出现甲方扣、压乙方工程款,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提供的质保,自甲方扣、压乙方工程款形成事实之日起,为甲方放弃乙方提供质保之日始 。乙方在此后的工程款索要过程中可向甲方追讨因扣、压工程款产生的利息损失 。甲方扣、压乙方工程款自约定付款之日起计算满六个月时间,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将上述广告牌拆除变卖抵付欠款 。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四、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转让或托付给任何第三方 。
十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十六、本合同履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临时重点补充:因近期原材料价格浮动较大,涨价频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期延长,延长期间发生原材料涨价,原材料涨价部分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