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拌嘴,男子假装跳河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

【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情侣拌嘴 , 男子李某酒后假装跳河自杀 , 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闻讯赶到后 , 明知自己不会水 , 还是下河对男友实施相救 , 结果却是她被男友拖至深水区导致其溺水 , 尸体6天后方才浮出水面 。此事到底是意外事件还是一起刑事案件?是淮安市民当初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采访人员20日从淮安市检察院获悉 , 该院已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 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淮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女友救跳河男友反被拖至深水区溺水身亡
【情侣拌嘴,男子假装跳河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1999年出生的宝应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区某酒吧上班期间 , 经人介绍 , 与同在酒吧上班、大他11岁的女子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 虽然有年龄差距 , 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除了因李某会赌博而拌嘴外 , 还算融洽 。
2019年2月2日凌晨3时许 , 两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后相约到某饭店喝鸡汤 。期间 , 孙某发现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有前几天赌博的信息 , 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 , 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 。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 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 , 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 , 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 , 在录制准备跳河的视频发送给她后 , 李某从桥栏杆上下来并翻过护栏进入里运河 , 从浅水区走至南桥墩北侧深水区 。
李某其实并不想跳河自杀 , 当他自己走到深水区时 , 他紧紧抓住桥墩处一个凸起的钢筋 , 等待女友的到来 。果不其然 , 在水中的李某听到女友孙某在岸上的呼喊声 , 但他并没有回应 , 而是装作自己已溺水 , 没有任何反应 。站在岸上的女友孙某见状 , 也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 , 跳入河中 , 准备拉李某上岸 。此时的李某似乎听到孙某一句“要死就一起死” , 于是采用拖拽的方式强行将孙某拖往深水区 , 很快 , 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 , 李某抱住钢筋将头伸出水面 , 被人拉上水面 , 而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 直到2月8日上午7时许 , 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 。后经鉴定 , 孙某符合溺水身亡 。
涉故意杀人 , 小男友获刑12年6个月
事情发生后 , 孙某溺水死亡到底是一起是意外事件还是刑事案件有了定论: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很快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 。但是当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时 , 李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名也成为争论焦点 。
据承办此案的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 该案在处理过程中 , 对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 存在三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意外事件 , 因为李某本人也不会游泳 , 无救助能力 , 造成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 , 因此李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即便是先行行为导致孙某处于高度危险境地 , 但因李某无救助能力 , 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 , 因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认为李某与女友向来关系较好 , 只是因琐事赌气 , 而主观上并不想孙某死亡 , 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女友而已 , 对于女友孙某死亡属于过失心态 , 因为饮酒后判断力下降 , 轻信不会发生溺亡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 , 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 , 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 , 构成故意杀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