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怼只能扫码点餐|附观点全文

【中消协怼只能扫码点餐】
【中消协怼只能扫码点餐|附观点全文】据中消协25日消息 , 近期 , 中消协收到消费者反映 , 到餐厅用餐时 , 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 , 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 , 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 。对此 , 中消协认为 , 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 , 不应成为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借口 , 更不应成为阻碍大众消费的壁垒 。”
中消协发表观点全文如下:
一、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 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 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 并经消费者同意 。……”消费者到餐厅就餐 , 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一些餐厅不再提供人工点餐 , 要求现场就餐消费者先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 , 再进行扫码点餐 , 借此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 不仅违反法律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 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 , 而且 , 如果保管不善 , 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丢失的风险 。
二、仅提供“扫码点餐”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应当恪守社会公德 , 诚信经营 ,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不得强制交易 。”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 , 只提供扫码点餐 , 不仅有违商业惯例 , 也使现场就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 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 。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 是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对现场就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 。
三、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反映 , 部分餐厅在只提供扫码点餐的同时 , 还不向现场就餐者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和菜品价格 , 消费者只有扫码关注餐厅后才能看到具体菜单 , 知晓菜品价格 。菜单是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 与是否接受餐饮服务直接关联 , 餐厅应当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 , 供消费者了解菜品和价格 , 决定是否用餐 。不提供现场菜单 , 扫码关注后才能浏览菜品和价格的做法 , 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