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将服刑14个月

新华社香港4月16日电 香港特区区域法院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布 ,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因于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组织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两案共被判处监禁14个月 。

法院16日还审理了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欺诈等其他两个案件 , 控方加控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两项罪名 。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 , 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该案件2月16日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 。9名被告中 , 区诺轩在法庭上承认两项控罪 , 梁耀忠只承认其中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黎智英等其余7名被告在2月16日的庭审上不认罪 。案件3月10日继续审理 , 全部控方证人当日下午作供完毕 , 法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4月1日 , 法官作出裁定 , 黎智英等7名被告上述两项控罪成立 。

4月16日 , 法官宣判 , 黎智英被判囚12个月 , 李卓人被判囚12个月 ,
【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将服刑14个月】梁国雄被判囚18个月 , 何秀兰被判囚8个月 , 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 , 李柱铭被判囚11个月、缓刑2年 , 吴霭仪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 , 此前已认罪的梁耀忠被判囚8个月、缓刑1年 , 区诺轩被判囚10个月 。

黎智英及李卓人、杨森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明知且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3人已在4月7日逐一承认控罪 。法官4月16日审理该案件后判决 , 黎智英被判囚8个月 , 杨森被判囚8个月、缓刑1年 , 李卓人被判囚6个月 。

黎智英与李卓人“8·31”案件部分刑期与“8·18”案件同期执行 , 两人两案总刑期均为14个月 。

法院当天还审理了黎智英所涉的其他两个案件 。一是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 。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 2020年12月12日上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 , 法官宣布案件押后至2021年4月16日再审 。在当天的审理中 , 黎智英被加控两项罪名:一项是“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 另一项是“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 。法官16日宣布将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审 。

二是欺诈案 。法官16日审理后宣布 , 将案件排期至5月6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