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炒鞋诈骗百万获刑10年半( 二 )


购鞋款挥霍一空用于“报复性消费”
在讯问中 , 小严称 , 自己并未诈骗黄某 , 他已经将购鞋款都转账给了其上游的渠道商 , 甚至向警方说出了数个“鞋圈”知名炒鞋商及具体转账金额 , 同时向警方表示 , 自己有在北京与成都均有实体店股份 , 可以退还被害人黄某一半的“购鞋款” , 还虚构其受唐某指使“拖货”欺骗黄某 , 并约定与黄某四六开分账 。
公安机关至北京调查后 , 发现小严自称有股份的店铺员工根本不认识小严 , 在进一步核实后 , 才发现小严根本不具有任何实体店股份 , 也没有向所谓的上游炒鞋商支付“炒鞋款” 。
此时的小严方向警方道出了实情 , 其称:“我编造实体店的股份是想营造出我能够还上黄某钱的假象 , 这些鞋子的钱我也没有转给上家 , 只是向他们询问了一下 。至于唐某也是我编出来的 , 我转给他1.3万元 , 是因为他自称能够清除微信、支付宝记录 , 不被警方调查 。”
问及百万余元的钱款去向时 , 小严称骗了黄某后 , 只能通过“报复性消费”填补内心的恐慌 。花10万元买了辆二手宝马车 , 花了1万元网购了宠物狗 , 花了七八万元购买鞋子、衣服 , 花了六七万招待朋友……“2019年6月的消费堪称灾难式 , 花钱特别厉害 , 就像中了一百万奖券一样 。”小严回忆说 。
调查背景“鞋圈大佬”竟是在校大学生
在调查中 , 小严的真实身份渐渐浮出水面 。1999年出生的小严是某高等专科学校的大四学生 , 案发时其正在某医院实习 , 实习工资仅有1400元每月 , 根本无力承担起其高额消费 。据小严自述 , 其13岁开始接触“鞋圈” , 16岁时成为了某知名贴吧的吧主 , 认识了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鞋的人 , 渐渐进入了“鞋圈” 。
谈到这里 , 小严的父亲眼眶湿润地说:“我是个普通的工人 , 月薪也就两千六七 , 他妈妈身体一直不好 , 偶尔出去做个零工 。我们住的房子都是政府的公租房 , 家里是没什么收入的 。说实话 , 我对孩子关心不够 , 只是听说他之前有过自杀的倾向 , 是他妈妈带去医院看病的 , 具体情况我也没多问 。”
法院:从无交付能力及意愿 , 应认定为诈骗罪
庭审中 , 小严自愿认罪认罚 , 小严的辩护人提出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 , 被告人不是在交往之初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 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 , 被告人与被害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首先 , 合同诈骗犯罪中的合同 , 应当体现市场经济活动 , 具有市场交易的特点 , 而本案中 ,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小严从事球鞋买卖的相关市场经济活动 。其次 , 在案证据可以证实 , 被告人小严并无向被害人交付球鞋的能力 , 其也并未为履行合同做任何的准备 , 并且 , 其先后诈骗被害人数十笔 , 无一笔真实交易 。最后 , 根据被告人小严的供述 , 其诈骗被害人的部分钱款被其“报复性消费”所挥霍 , 故其并无交付球鞋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