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现“坟景房”( 二 )


河北廊坊现“坟景房”
文章图片

▲房屋产权证上的土地证明显示 , 小区西侧为坟地
坟地仍在扩建
开发商:坟地不在小区管理范围内
看着窗外的一片坟地 , 余女士心里很是膈应:“隔三差五坟地就有人来祭拜 , 经常传来鞭炮声、哀乐声 , 祭拜烧纸的灰烬也会飞入小区 。”
更令余女士头疼的是 , 这片坟地近期仍在扩建中 。据余女士回忆 , 收房时金家村坟地只有零星几个土坟头 , 但现在已经发展到有387座坟 , 甚至小区栅栏周边还新修了几十个新墓地 , 打听才知这里正准备修建陵园 。
面对这样的景象 , 包括余女士在内的多名业主成立业委会 , 多次与开发商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 。小区开发商回应:“坟地属村民的集中墓地 , 存在超过30年 , 因此不在小区管理范围内 。”
河北廊坊现“坟景房”
文章图片

▲坟地扩建情况
同时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询问该小区物管人员 , 工作人员表示 , 一方面坟地先于小区存在 , 另一方面坟地所在位置处于小区管理红线之外 , 因此开发商也无权要求坟地外迁 。
“既然坟地先于小区存在 , 为何购房时销售没有明确介绍?”余女士质疑 。开发商表示 , 在签订购房合的同时 , 已经在《补充协议》中对这块用地给出了说明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久 , 公司项目人员还与业主签订了合同的《补充协议》 , 其中明确约定沙盘、楼书不作为双方权利的依据 , 一切以合同为准 。
《补充协议》还规定 , 业主与开发商通过口头、书面(包括预订单或认购协议、选房确认单等)、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说辞、广告、楼书、沙盘、模型、动画、效果图等)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以及任一方私自录音的资料等 , 不作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 。
余女士提供的另一份该项目建设范围及周边环境因素告知函显示 , 项目西侧为“待平整土地” , 是该项目用地“红线” , 并未显示该区域实际为金家村坟地 。在补充协议“总平面”附图中 , 并未出现小区西侧将建为休闲区的规划 。
河北廊坊现“坟景房”
文章图片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
市场监管局开出“虚假宣传”处罚
律师:开发商涉嫌欺诈 , 业主可索赔
针对小区“坟景房”的问题 , 业委会多次向当地住建、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反映 , 要求开发商按照销售沙盘展示内容 , 将项目西侧区域平整坟地建设成休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