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用什么理由|你要辞职需要编什么理由才好呢( 三 )


至于什么样的辞职理由才好 , 不重要 , 重要的是 , 我们是否真的想清楚了以上问题 ,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那就趁早提出 , 早作打算 , 反之可以稍微缓一缓再说 。
辞职用什么理由|你要辞职需要编什么理由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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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辞职原因 , 没有任何经济赔偿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 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 而上述所说的原因几乎都是因个人原因行为 , 所以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 。
以个人理由辞职的 , 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 , 不在试用期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 , 否则 , 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即离职的 , 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 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 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
因公司原因被迫辞职 , 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情况中 , 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基本工资或拖欠工资行为 , 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超长加班不给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 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 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 , 针对这种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 , 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 , 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 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
对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条款的以下行为 , 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强迫超长时间工作不给加班费或者安排休息 , 侵犯劳动者健康权和休息权的行为 , 由各地司法机关予以裁决 。
综上所述 , “铁打的营盘 , 流水的兵” , 辞职是一件非常正常的职场常态 , 小伙伴们没有必要为了编一个好的理由上琢磨和苦恼 , 关键是我们要分清 , 造成出现这样辞职理由的根本原因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 自己的问题是否可解 , 公司的问题是否可谈 。
不论什么辞职理由 , 我们只要真诚以待 , 并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 , 就去做好 , 不留遗憾 , 不留下任何问题就好 , 凡事本着协商交流的态度 , 大家好聚好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