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疯人院( 四 )


当着警察的面,主治医生再三强调余虎是被妻子送来治疗性偏好障碍的,而且他情绪不稳定,“我们这里有专门处理类似事情的院务处,你们可以去找领导谈 。”
于是,阿强和两位警察在医院的院务处见到了院长,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性,在她的出面协调下,另一个相对温和的男医生也被召到了会议室,双方坐下来谈了半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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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打破僵局的是律师 。在跟主任沟通期间,阿强拨打了黄雪涛律师的电话 。
黄雪涛律师是《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主笔,律师告诉院方,《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如果家属和医院没有证据表明当事人有伤害他人和自我伤害的行为,违反当事人意愿,强行送去治疗,违反了《精神卫生法》,同时还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会谈给医院方面施加了不小的压力,事到如今,院长才同意再安排所有人在病区进行一次会面,这一次当事人出现,他可以自行决定要不要继续留在医院治疗 。
终于可以见到余虎了,所有人都很兴奋,可到了病区时,他的兴奋却很快变成了忧虑 。
阿强见到了余虎,确切地说见到了被迫服了药的余虎,他看起来精神很不集中,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
“你是要在这继续治疗,还是要出去呢?”面对主治医生的问题,余虎有一种说不上话的恍惚 。
旁边的阿强一看急了:“这个问题很重要,你要按照你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来讲 。”
余虎隐约停顿了几秒,才用本地话慢慢说出四个字,“我要出去 。”
余虎的恐惧不是没有理由的,他是被家人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他担心如果出去了,该如何面对家人 。而他的主治医生表示,只要本人愿意出院,其它的问题都不需要再考虑 。
电话很快被接通,对面是余虎的妻子,主治医师说了余虎即将出院,女人立马就咆哮起来:“这来的是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电话又接到余虎那里,他的妻子仍然是蛮横的态度:“你不改(治疗),我就永远不接你出去,就让你在里面呆一辈子 。”
余虎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他带着哭腔对妻子说,“这次我肯定改了,我回去和你好好过日子……”他必须要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令他噩梦不断的地方 。
就算这样,余虎的妻子依然不依不饶,她在电话里坚持,要主治医生留下余虎继续接受治疗 。主治医师的回复则很干脆,“你们下午抽空来办出院手续,如果你们不来,下班前,我们也要办出院了 。”然后,结束了通话 。
下午四点,当初送余虎来医院的人又回到了医院,很不情愿地办理了出院手续,余虎被接回家 。